1. 招标条件
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的编号为FJXCJZZ(2013)GC036的漳华新村安置房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201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和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漳华新村安置房;
2.2. 建设地点:腾飞路与芝山路交叉口西北角,即芝山路与规划营后路交叉口东北角(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漳华路西港线拓宽改造工程拆迁安置房,项目总用地面积11780.89m2(计17.67亩),实际用地面积10666.73 m2(计16亩),规划容积率为3.0,拟建4幢12~16层住宅楼,(其中地下1层,地上12~16层)。规划总建筑面积4195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3430㎡(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2000㎡),地下建筑面积8525㎡。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14709.8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8676.41万元;
2.5. 招标类型: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2.6.2. 内容: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梯工程、人防工程、室外工程(含小区道路、照明、绿化、大门、围墙等配套附属项目)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
2.7. 设计周期:方案设计优化: 20 日历日;初步设计: 25 日历日;施工图设计: 30 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甲级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行业资质或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专业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资质;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不要求;
3.4. 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成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勘察单位和与其签订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1日至2013年11月5日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资料,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3年11月24日17:00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全 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账 号:161020100100183786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31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3年11月25日9:0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费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综合单价金额28 元,设计费总额暂定为 1174740 元。
8.2. 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费收费标准为每米进尺综合单价金额 80 元。
8.3. 以上费用包含本招标范围及内容内所有服务项目的费用,固定单价包干。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地址:芗城区钟法路5号,邮编:363000;
电话:0596-2035957 传真:0596-2620580;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汇福楼3楼(市委党校旁),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50888、6157867 传真:0596-6336033;
联系人:小严。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