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工程B段沥青路面施工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09]20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上级拨款,招标人为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海市海澄镇、东园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总长4612.7米,桩号(K2+808-K7+420.7),宽50米,改性沥青砼路面约16.5万平米,本次投资估算约55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工程B段沥青路面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造价资料及设计施工图。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75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造价咨询单位:福建泉建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6.2. 设计单位: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2.6.3. 代建单位:无;
2.6.4. 监理单位:北京中城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以上(含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且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证),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的还须符合以下规定: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非福建省内建筑业企业的投标人,应按漳建工[2013]135号文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3.4投标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自本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招标文件开始发售当日)至少完成过1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改性沥青砼路面面积≥10万平米或改性沥青砼道路总长≥3公里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公路工程等非市政道路不属于类似工程业绩);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3日至2014年4月7日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工程造价资料、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的取值区间8%~10.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1: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4月24日17:00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1.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拾玖万伍仟元整(¥795000元);
6.1.3提交方式: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漳州分行
账户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账号:416966632326
6.2方式2:年度投标保证金
根据漳行政【2012】19号文规定,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缴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4年4月25日10:0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3. 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www.zzbidding.com) 、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http://www.zzctc.com)、漳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http://www.zzjs.gov.cn)上发布。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由中标人支付。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龙海市石码镇工农路建设银行4楼
电话:0596-6526071 传真: 0596-6522448;
联系人:蔡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威镇阁商业城C座A2层206, 邮编:363600;
电话:0596-2667020、2950888 传真:0596-2667020
联系人:小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