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的编号为FJXCJZZ(2014)GC022的圆山新城纬十一路(经二十二路至龙江南路)道路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3〕1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和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和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圆山新城纬十一路(经二十二路至龙江南路)道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位于漳州市中心城区圆山新城(龙海市颜厝镇),西起规划经二十二路,东至龙江南路;
2.3. 工程建设规模:圆山新城纬十一路(经二十二路至龙江南路)道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道路红线宽度40m,两侧城市道路退让绿化带各15m,双向6车道,道路全长为0.499km。横跨洪坑支流,需建一座长度为54m 的桥亭港中桥。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71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估算约人民币46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含初勘及详勘)、地形复测及工程断面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6.2. 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照明(含路灯节能)、绿化景观、环卫、城市监控设施、灯箱广告线路、公共电话亭、公交停靠站、及市政管网(含雨、污、给水、电力、电信、有线、燃气等)等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2.7. 设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提交经优化调整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完整的工程概算文件;初设文件和概算审查通过后30天内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审查通过后10天内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标人应在各阶段的设计工作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在不影响设计时间要求的前提下交叉或同步地进行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同时具有道路工程专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上述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市政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本项目。
3.2. 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勘察单位和与其签订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1日至2014年11月5日采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资料,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4.4. 有关投标文件的下载和制作疑问,请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账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指定帐户,指定帐户以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网上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所提供的帐户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38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7日上午8时3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费收费金额为人民币70万元(固定总价包干,任何情况下均不予调整,包含地形复测及工程断面测量费用)。
8.2. 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费收费金额:陆上部分每米进尺综合单价收费金额人民币100元,水上部分每米进尺综合单价收费金额人民币140元。
8.3. 勘察、设计费用包含本招标范围及内容内所有服务项目的费用。
9.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工程交易服务费
9.1.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标准结合市场行情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9.2. 投标人中标后,应按规定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交纳中标工程交易服务费。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324国道九湖镇百花村路段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邮编:363118;
电话:0596-6289987;传真:0596-6289991;
联系人:小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威镇阁商业城C座A2层206,邮编:363000;
电话:0596-2667020 传真:0596-2667020;
联系人:小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