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阳东路口至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及提升泵房工程监理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漳发改审[2012]82号文和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的云发改审 [2015]2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霄县新城区规划范围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路面、排水(含污水压力管、雨水管)、给水、提升泵房等。经财政审定的工程预算价8903317元。
2.3监理范围: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包含项目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保修期满后止。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丙级监理企业资质。
3.2 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1日至2015年5月25日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选取法。
监理费率为 2.2 %,监理费按建安工程结算价×监理费率计算,包干使用。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5年6月16日17:00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1:开户银行:建行云霄县支行;
帐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0 1667 2070 5251 1880
账户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
帐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195 6819 0817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35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15年6月17日8: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提交地点: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www.zzbidding.com)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zzjs.gov.cn)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http://www.zzyx.fj.cn)等媒介发布。
9.招标代理服务费
9.1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3000元,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由中标人支付。
9.2 中标人应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缴交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云霄县绥阳路86号 邮编:363300;
电话:0596-6011881;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南东侧威镇阁商业城C幢2单元206号,邮编:363000;
电话:0596-2667020 传真:0596-2668073;
联系人:小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