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墙翻新及管理综合楼零星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化墙翻新及管理综合楼零星修缮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漳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文化墙翻新及管理综合楼零星修缮工程
2.2. 建设地点:芗城区凤高路16号;
2.3. 工程建设规模:翻新及修缮工程,经审定的工程预算价 230558元 。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文化墙翻新及管理综合楼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所含内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其中文化墙翻新及广场砖铺设部分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工;
2.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等级且执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非福建省内建筑业企业的投标人,应按漳建工[2013]135号文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3.5.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 1 日至2015年9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3 时 3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漳州市芗城区威镇阁商业城C座A2层206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资料,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下降率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不接受年度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截标时间前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 月 14 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芗城区威镇阁商业城C座A2层206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招标代理费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芗城区凤高路16号 邮编:363000;
业主联系人:小谢
电话:1385920368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南东侧威镇阁商业城C幢2单元206号
邮箱:zzcjzb@126.com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667020 传真:0596-2668073
联系人:小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