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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芗城区三湘江(卫校段)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5-09-21 16:28:01

漳州市芗城区三湘江(卫校段)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芗城区三湘江(卫校段)河道整治工程已由漳芗发改审[2015]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项目法人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道起点为正兴学校至卫校段整治工程末端,自金岭路桥涵沿金岭路以南西洋坪路以西沿路布置河道轴线,与完建的 下游河道护岸衔接。

2.2工程规模:整治河道总长504.86m,主要建设工程包含:新建跌坎及清淤平台1处,河道清淤通道、集水井1处及河道两岸护岸、栏杆建设。经财政审定的工程预算价3577791

2.3最高控制价3577791元;

2.4招标范围:漳州市芗城区三湘江(卫校段)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预算书所含的内容。

2.5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6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不低于二级的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5   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和安全员等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7万元。

3.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510151700 分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3.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1: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

行:中信银行漳州芗城支行

    号:7347210182600008638

开户名称: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方式2:根据漳行政【201219号文规定,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缴交投标保证金。

3.8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的取值区间:10%~ 11.99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922日至20159 26日根据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下载费用_205 元,售后不退。下载网址: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造价资料、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1016日下午3:00 ,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工会大厦四楼)。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电子交易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5.2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3   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5.4 法定代表人或其受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达开标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标前质疑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城乡建设局7楼开发部

联系人 陈先生

办公电话 20352901395961162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威镇阁商业城C206

邮箱zzcjzb@126.com

联系人 小吴

办公电话 0596-2667020      传真0596-2668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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