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南镇双溪村新村用地土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南镇双溪村新村用地土方工程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2014 ]2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双溪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双溪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场内总挖方80852.0立方米,场内总填方34000.9立方米。工程预算价为574188.44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场内挖方区挖至设计标高并整平,场内挖方用于填方,填方区填至设计标高并整平,余土外运。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所列指的范围及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非福建省内建筑业企业的投标人,应按漳建工[2013]135号文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0月5日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设K值)。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10月26日12:00前;
6.1.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7000元;
6.1.3提交方式: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漳州农商银行浦南支行
帐户名称: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双溪村民委员会;
帐 号:9080211010010990000246
6.2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5年10月27日8:30时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工会大厦四楼);
7.3. 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zzjs.gov.cn) 上发布。
9.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10.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双溪村民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
电话:13709355521
联系人:马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南东侧威镇阁商业城C幢2单元206号,邮编: 363000;
电话: 0596-2667020 传真: 0596-2668073;
联系人:小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