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环城路东延伸段(龙祥南路-象镇互通段)道路工程监理招标补充通知01号
一、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
1、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标准80%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二、 投标人提疑
1、招标文件P35,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全国市政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福建省市政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福建省市政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
问:具有市政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请问市政类指哪些专业,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P35,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同时具备①有效的全国市政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福建省市政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福建省市政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②有效的安全监理员证书或具备监理员资格且具有市级及以上有权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可由总监或其他专监兼任。
问:能否用①国注市政监理工程师及②交通部颁发的安全监理培训证书?
答:可以。上述“②有效的安全监理员证书或具备监理员资格且具有市级及以上有权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修改为“②有效的安全监理员证书或具有市级及以上有权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三、 其余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与本通知如有不符,以本通知为准,不符之处相应更改。
四、 招标文件已修改并重新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应重新下载。
招标人: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