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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环城路东延伸段(龙祥南路-象镇互通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5-10-30 17:14:58

                      南环城路东延伸段(龙祥南路-象镇互通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环城路东延伸段(龙祥南路-象镇互通段)道路工程施工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5]7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南环城路东延伸段(龙祥南路-象镇互通段)道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颜厝镇边长村、洪坂村、洪塘村(西起龙祥南路,东至象镇互通);

2.3.    工程建设规模:南环城路东延伸段(龙祥南路—象镇互通段)为城市主干路(远期为城市快速路),全长1.26km,道路红线宽度为60m(不含两侧退让绿化带)。经财政审定的工程预算价为127885054.78元(含暂列金额1150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道路、箱涵、给排水、照明、电力、通信、交通、绿化等工程的施工图内容,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及施工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的范围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规定的合格标准

2.7.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  造价咨询单位: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7.2.  设计单位: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7.3.  代建单位:无;

2.7.4.  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员分别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和C证;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非福建省内建筑业企业的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35号和《关于加强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3]30号)的通知及漳建工[2013]135号文要求办理入闽备案手续。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证),同时具有市政工程或道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或道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6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持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登记验证。

3.7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031日至2015114日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工程造价资料、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的取值区间12%~14.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1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11201700前;

6.1.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79万元;

6.1.3提交方式: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账户名: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号:9080 3120 3001 0000 0089 52

开户行:龙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福信用社

6.2方式2年度投标保证金

根据漳行政[2012]19号文及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缴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511238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3.  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www.zzbidding.com)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ctc.com、漳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http://www.zzjs.gov.cn)上发布。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市场行情收取,并由中标人支付。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324国道九湖镇百花村路段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电话:0596-6289975

联系人:小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南东侧威镇阁商业城C2单元206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6670202950888  传真:0596-2668073

联系人:小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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