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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樟塘镇片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5-12-30 17:24:47

东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樟塘镇片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樟塘镇片区工程已由东发改[2015]166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东山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樟塘镇片区工程

2.2 建设地点:东山县樟塘镇

2.3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工程为排水沟建设及改造等,包含下湖村P1排水沟385m、港西村p2排水沟235m、港西村p3排水沟240m、下港西村p4排水沟1000m、蓄水池4512.3m2、港西村P5排水沟178m、古港村P6排水沟372m、古港村Q1灌排渠552m、后马村P7排水沟1270m、樟塘村P8排水沟468m、樟塘村P9排水沟188m、樟塘村P10排水沟720.2m、湖尾村~南埔村P11排水沟1940m经财政审定的工程预算价11102017

2.4最高控制价11102017元;

2.5招标范围:东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樟塘镇片区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预算书所含的内容。

2.5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6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不低于二级的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5   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和安全员等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19万元。

3.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1211600 分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3.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1: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以下指定的账户;

开户银行: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户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号:9080 8100 1001 0000 0460 80

方式2:根据漳行政【201219号文规定,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缴交投标保证金。

3.8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的取值区间:8%~ 9.99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1231日至201614日根据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造价资料、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1 22830分,提交地点为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电子交易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5.2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3   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5.4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达开标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标前质疑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县水利局

联系人  林先生

电话 1595961119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威镇阁商业城C206

邮箱zzcjzb@126.com

联系人: 小吴   

办公电话 0596-2667020      传真0596-2668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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