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72附属配套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补充通知01号
1、递交资格审查申请书时应提供合同原件(经甲方确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视为原件),并在附表二“近五年承揽工程建设项目一览表”栏目中“工程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号码”注明建设单位办公电话及联系人姓名及手机电话号码,否则视为审查不合格。
2、其余按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执行,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与本通知如有不符,以本通知为准,不符之处相应更改。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94900部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