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延通、北桥、南河)市场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答疑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本招标文件第2节投标须知第16条款第16.7点的“工程量清单偏差在±3%以内不调整工程合同价款”修改为“工程量清单偏差在±3%(含)以内不调整工程合同价款”。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的本部分内容均作相应修改,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注:
①本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答疑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④投标人应重新下载本次答疑后修改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漳州市芗江市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