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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弦式静态应变测量与采集等设备公开招标的补充公告

作者: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03-30 10:54:49

关于弦式静态应变测量与采集等设备公开招标的补充公告

1、原公告项目名称:弦式静态应变测量与采集等设备

2、原公告项目编号:FJXCJFZ(2018)CG002号

3、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326
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

4.1本项目付款方式   

1)包1、包2、包3、包5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正常运行,最终全部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90%;余款于设备验收合格12个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2)包4付款方式:

2期支付:

第一期:4-1至4-7、4-8其中1台设备在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正常运行,最终全部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90%;余款于设备验收合格12个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第二期:4中4-8其中1台、4-9至4-41的设备2018年10月后采购人通知时间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正常运行,最终全部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90%;余款于设备验收合格12个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现更改为:

1)包1、包2、包3、包5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正常运行,最终全部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后支付合同款项的90%;余款于设备验收合格12个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2)包4付款方式:

2期支付:

第一期:4-1至4-7、4-8其中1台设备在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正常运行,最终全部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后支付合同款项的90%;余款于设备验收合格12个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第二期:4中4-8其中1台、4-9至4-41的设备2018年10月后采购人通知时间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正常运行,最终全部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后支付合同款项的90%;余款于设备验收合格12个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4.2本项目增加供应商报价时须注明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

4.3本补充公告作为弦式静态应变测量与采集等设备(编号:FJXCJFZ(2018)CG002号)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公告内容与采购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本公告对各投标人有约束力,各投标人请于2018040217:00前将该补充公告打印并加盖公章扫描发邮件至我司确认。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回执的,视同该公告已收悉。

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5、更正(补充)后报名时间:与招标公告相同

6、更正(补充)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与招标公告相同

7、更正(补充)后开标时间及地点:与招标公告相同

8、采购人福建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站

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104号

联系人:宋小姐

电话:0591-87078621 

9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层105单元

联系人:陈晓宇

联系电话:0591-87571681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弦式静态应变测量与采集等设备公开招标(编号:FJXCJFZ(2018)CG002号)的补充公告已收悉!

 

 

确认单位(公章):

2018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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