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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市芦州路A标交通信号灯及卡口型电子警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2-04-06 17:16:18

1. 招标条件

龙海市芦州路A标交通信号灯及卡口型电子警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FJXCJZZ(2012)GC011)经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12]3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全额出资,招标人为龙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海市榜山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芦州路与紫葳路交叉口、芦州路与西浮路两个交叉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及卡口型电子警察。投资约205.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建设规模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   工期要求: 40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代建单位:无;

2.6.2.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安装及服务的,并按规定提交以下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方有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有相关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

3.2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的壹级(含壹级)及以上安防资质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为法人代表的无需提供);

3.5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为保证售后服务质量及便捷性,福建省外投标人须在漳州市内设立提供售后服务的分公司,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49201241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300分至5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工程交易中心)--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招标人指定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壹仟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529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www.zzbidding.com) 、漳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http://www.zzct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

电话:15359680186

联系人: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汇福楼31号(市委党校旁)   邮编:363000

电话:0596-6157867     传真:0596-6336033

联系人:小伦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号:161020100100183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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