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南靖万利达产业集群石靖路北侧及九美路北段给水管道工程经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靖发改招[2012]031号}批准采用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南靖万利达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石靖路北侧(K0+020至K1+060)及九美路北侧给水管道工程,投资估算约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给水管道工程等设计施工图纸所含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造价咨询单位: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6.2. 设计单位:中铁(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6.3. 代建单位:无
2.6.4 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4月 16 日至2012 年4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靖分公司(南靖县山城镇解放西街25-4号门市)购买招标文件。
4.2.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法。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2 年4月 24 日17时 30分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现金缴纳或从分支机构账户汇达的投标保证金均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仟元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4月 25 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南靖县投资项目交易中心(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www.zzbidding.com) 、漳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gov.cn) 或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njxzzx.org)上发布。
8. 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8.1. 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8.2. 本工程的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均由中标人支付。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万利达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靖县高新区 邮编:363601;
电话:0596-7661098
联系人:蔡鹏婷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分公司地址:南靖县山城镇解放西街25-4号门市,邮编:363600;
分公司电话(含传真):0596-7827866 13055375386
联系人:小 游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1)开户银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9080 9100 1001 0000 0475 28
(2)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靖支行;
帐户名称: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
帐 号: 1409 0221 1970 0075 588
交易中心名称:南靖县投资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