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法院涉台案件审判庭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人民法院涉台案件审判庭业务技术用房工程以云发改 [2009]10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480万元和地方配套资金300万元及自筹资金180万元,招标人为云霄县人民法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霄县莆美镇莆南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为6层框架结构。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96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土建、安装工程等设计施工图纸所含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等资料。
2.4. 工期要求:22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造价咨询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深圳市华纳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无在建工程;
3.3. 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19日至2012年6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汇福楼3层1号)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7.5%)。
6. 投标保证金及工程运营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及工程运营金的提交的时间:2012年7月2日17:00前汇达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及工程运营金的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
6.4. 工程运营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2 年 7月 3日上午11时00 分,提交地点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www.zzbidding.com) 、漳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gov.cn)、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zzyx.fj.cn)上发布。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9.1. 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9.2.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中标人支付。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人民法院
地 址:国道324线莆美镇下寮路段西南侧,邮编:363000;
联系人及电话:阮先生13806924880 、罗先生1386086178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汇福楼三楼,邮编:363000;
电话:0596-6157867 传真:0596-6336033;
联系人:小严。
收取投标保证金及工程运营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云霄支行
开户名称:云霄县人民法院
帐 号:3500166720705000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