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芝山公园改造工程变配电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芝山公园改造工程变配电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以漳发改审[2010]2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园林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芝山公园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51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芝山公园改造工程变配电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所含内容;
2.4. 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6.2.代建单位:无;
2.6.3.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机电设备安装三级以上(含)专业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并执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福建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颁发的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9月12日至 2012 年9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30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方式一: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2年10月7日17:00前汇达指定帐户;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仟壹佰元整。
6.2方式二: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10月8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工程交易中心);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或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 .gov.cn/)或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http://www.zzctc.com)发布。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9.1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9.2中标人须按“闽价[2003]房505号”规定的标准缴纳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园林管理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中山公园内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蔡 电话:0596-202603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汇福楼3层1号 邮编:363000;
联系人及电话:小严0596-6157867 传真:0596-6336033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帐 号:161020100100183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