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土楼12315消费维权服务用房办公区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项目南靖土楼12315消费维权服务用房办公区室内装修工程经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靖发改招[2011]078号}批准采用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南靖县工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靖县书洋镇田中村内。
2.2. 工程规模:南靖土楼12315消费维权服务用房办公区为框架四层,装修面积约1300平方米,投资额约3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装修工程等设计施工图纸所含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75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应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5.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10 月 19 日至2012 年 10月 23 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3 时 3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靖分公司(南靖县山城镇解放西街25-4号门市)购买招标资料。
4.2. 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者请提前联系。
5.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2 年 10月 26 日17时 30分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1: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方式2:根据漳行政[2012]19号文规定,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缴交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 10月 29 日 15 时00 分,提交地点为:南靖县投资项目交易中心(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www.zzbidding.com) 、漳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gov.cn) 、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njxzzx.org)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工商局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68号 邮编:363600;
电话:13850515773
联系人:张文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分公司地址:南靖县山城镇解放西街25-4号门市,邮编:363600;
分公司电话(含传真):0596-7827866 13055375386
联系人:小游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1)开户银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9080 9100 1001 0000 0475 28
(2)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南靖支行;
帐户名称: 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
帐 号: 1409 0221 1970 0075 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