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西环城路景观整治提升暨绿道建设一期工程
BT投资人征集公告
漳州西环城路景观整治提升暨绿道建设工程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2012年第八次常务会议同意该项目采用BT方式融资建设,BT业主为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现将征集本项目BT投资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漳州西环城路景观整治提升暨绿道建设一期工程。
(二)建设地点
西洋坪大桥至国道324线九湖段。
(三)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漳州西环城路景观整治提升暨绿道建设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52亩(其中新征用地面积约435亩),一期主要建设内容有:
(1)西环城路4.3公里景观整治提升工程,包括:①西环城路西侧水仙花田地段30米进深田园观光带建设;②部分中分带和侧分带植物景观改造;③公交亭建设;④九湖公园建设。
(2)绿道建设工程,包括:①西环城路东、北侧60米宽4.3公里长绿道工程;②荔枝海景区内约5.7公里长绿道工程。
二、项目BT投资概算
项目BT投资概算约人民币11800万元,工程建安费约人民币9800万元、由BT业主支配使用的资金额(以下简称代垫款)人民币2000万元。
三、施工工期和工程质量要求
(一)施工工期:总工期100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如下:
2013年1月1日(元旦)前争取完成:
①西环城路西侧水仙花田地段30米进深田园观光带建设;
②部分中分带和侧分带植物景观改造;
③公交亭建设;
④西环城路东、北侧60米宽4.3公里长绿道工程;
⑤荔枝海景区内约5.7公里长绿道工程。
(二)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及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四、项目回购
(一)回购总价
回购总价=工程建安费+工程建安费建设期投资回报+工程建安费回购期投资回报+代垫款+代垫款投资回报。
(二)回购期和回购款项支付
1、代垫款及代垫款投资回报的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支付,同时停止计算代垫款投资回报。
2、工程建安费建设期投资回报的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3、工程建安费及工程建安费回购期投资回报的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内开始回购,回购期限为三年,按30%、30%、30%、10%的比例分四次支付并逐期结清当期投资回报。
(三)回购形式:现金回购。
五、回购保障
1、当土地出让收益或土地出让时间不能满足回购要求时,BT业主承诺安排其他资金用于回购。
2、从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已收储的土地中提供约115亩城市建设储备用地的出让收益作为回购保障。
3、由漳州市财政局出具承诺函,承诺将指定地块的出让收益及时拨付给BT业主,优先用于支付项目回购款项。
六、BT投资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资质要求
BT投资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承包资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方资质应具备上述要求;联合体成员中的融资方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融资方为项目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权利和义务,明确约定各方应连带承担《漳州市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责任。
本项目钢结构、污水处理、智能化设施等专项或特殊专业工程允许BT投资人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项目的分包及分包单位的选择须报BT业主审查批准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须报BT业主备案。
(二)财务及融资能力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由融资方提供)
1、提供2009~201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必须连续三年有盈利(融资方为新设立企业的须提供验资报告,并由另一成员方提供上述财务会计报表)。
2、提供谈判前5天内BT投资人企业法人基本账户当日余额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及银行对账单。
3、提供企业可用人民币8000万元及以上的银行授信余额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贷款意向书或银行贷款承诺函等融资能力证明。
(三)业绩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由施工方提供)
企业自200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一项及以上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四)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最低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为施工方单位在职人员)
1、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资格,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无在建工程项目;
2、财务人员1名,会计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
3、技术负责人1名(园林绿化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施工员3名,工程师(至少一名园林绿化工程专业,一名市政专业)及以上职称;
5、质检员2名,工程师(至少一名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及以上职称;
6、安全员1名;
7、材料员1名;
8、造价员1名。
(五)企业信誉要求
1、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由施工方提供。
2、BT投资人无被政府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或黑名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要求双方具备)。
七、BT投资人的选择方式、评估办法
1、BT投资人的选择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BT投资人。
2、确定BT投资人的评估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从潜在BT投资人工程建安费下浮率报价、工程建安费建设期年投资回报率报价、工程建安费回购期年投资回报率报价、代垫款年投资回报率报价、财务及融资能力、技术能力等方面采用百分制量化评分进行综合评估,经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本项目的BT投资人。
八、报名和领取谈判资料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均可。
(二)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采用电话报名的,提供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话确认)。
(三)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9日至2012年11月4日,8:30~11:30,15:00~17:00(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四)领取谈判资料时间:2012年10月29日至2012年11月4日,8:30~11:30,15:00~17:00。
(五)报名和领取谈判资料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采用电话报名的,谈判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九、谈判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方式及金额
(一)谈判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11月11日下午17: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二)谈判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潜在BT投资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潜在BT投资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2、符合漳行政[2012]19号文规定要求,凡是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潜在BT投资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谈判时不需要另行提交谈判保证金。
(三)谈判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十、递交谈判申请资料时间、地点
(一)递交谈判申请资料时间:2012年11月12日9:30~10:30。
(二)递交谈判申请资料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征集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二)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三)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
(四)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 www.zzgcjyzx.com.com)。
十二、联系方式
BT业主: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324国道九湖镇百花村路段圆山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陈先生(18959672128)、吴女士(13003952539)
邮箱:zzysxcjtb@163.com
电话:0596-6289989
传真:0596-6289991
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汇福楼3层1号(市委党校边)
联系人:王先生(18906061586)、吴女士(13709399177)
邮箱:zzcjzb@126.com
电话:0596-6157866
传真:0596-6336033
十三、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单位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开户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1610 2010 0100 1837 86
十四、本征集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BT业主: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