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业务技术用房工程以云发改 [2012]20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由级部门补助及业主单位自筹,招标人为云霄县人民法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霄县行政中心区,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北侧,县总工会用地西侧
2.2. 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975.9平方米,新建人民法院主楼一幢,框架三层,配套建设道路、围墙、绿化等设施。投资额约503.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土建、安装工程等设计施工图纸所含内容,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 工期:240日历天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5.1. 造价咨询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5.2. 设计单位:深圳市华纳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5.3. 代建单位:无
2.5.4. 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应在漳州市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5.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11月30日至2012 年 1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汇福楼3层)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7.5%)。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12月13日17时00 分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1: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方式2:根据漳行政【2012】19号文规定,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缴交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玖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12 月14日上午 9时30 分,提交地点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www.zzbidding.com)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zzyx.fj.cn)上发布。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9.1. 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9.2.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中标人支付。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人民法院;
地址:国道324线莆美镇下寮路段西南侧 邮编:363500;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13906946318 、罗先生1386086178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汇福楼3层(市委党校旁)邮编:363600;
联系电话:0596-6157867 传 真:0596-6336033
联系人:小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云霄支行
开户名称:云霄县人民法院
帐 号:3500166720705000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