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梅岭镇2011校安工程经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诏发改[2011]133号)建设。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工程监理单位。
诏安县梅岭镇人民政府作为比选人公开
邀请符合要求单位参加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比选。
1.本项目对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房屋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
(2)非漳州市监理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书》;
(3)其他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比选文件说明。
2.参选人应于比选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递交比选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逾期提供的视为自行放弃参选资格),非中选人的保证金在评选结束后当场退还,中选人的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退还。
3.参选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了解本比选项目有关情况,有关项目的比选范围、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等情况可向比选人查询。
4.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11月1日至11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发售地点: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胜利东路汇福楼3层1号
5.比选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2011年11月8日下午3:00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诏安县梅岭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6.比选办法采用随机抽取法,监理费率为2%。
7.比选人有关信息:
比选人(全称):诏安县梅岭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诏安县梅岭镇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3959607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