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秀篆镇寨坪、河美村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诏安县秀篆镇人民政府投建的诏安县秀篆镇寨坪、河美村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标,经漳州市国土资源局批准{漳国土资 [2012] 135、[2013] 31号}建设,采用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名称:诏安县秀篆镇寨坪、河美村土地整理项目
2.2建设规模:设计规模1692.8亩,总投资507.84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约409.86万元。
2.3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其他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预算书等资料。
2.4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秀篆镇寨坪村、河美村
2.5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
2.6工期要求:10个月
2.7工程质量应达到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办法采用随机抽取法。
4、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报名方法:本工程采用不记名报名方式。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3月4日至3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3:00 时至 5:00 时到在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胜利东路汇福楼三层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3月17日12时00 分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1: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方式2:根据漳行政【2012】19号文规定,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缴交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8日上午9: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前递交至: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
8、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招标人:诏安县秀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6009568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汇福楼三层1号
电 话:0596-6157866
联系人:小吴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号:9080 6100 1001 0000 0185 73
开户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