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漳州市城市改造建设公司代建的漳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二次装修工程已由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妇女联合会,招标人为漳州市城市改造建设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筹集解决,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漳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二次装修;
2.2. 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南昌路与龙江路交叉口处西南侧;
2.3.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 ,建安造价约900万元。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12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9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工程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含施工配合服务)。
2.6.2. 内容:室内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等;包括建筑装饰、室内外环境工程及配套的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等专业工程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
2.7.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2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并送审批(要求提供效果图),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初步设计和概算,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批通过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3.1.1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1.2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设计合同签署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总建筑面积5000㎡以上(含)的建筑装修工程设计项目;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21日至2013年3月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3年4月7日17:00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1: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6.3. 方式2:根据漳行政【2012】19号文规定,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缴交投标保证金。
6.4.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陆佰元整(¥56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4月8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持购买招标文件凭据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费收费金额为 28万 元。
8.2. 工程设计费采用固定总价包干。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改造建设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胜利大厦3楼,邮编:363000;
电话:0596-2050651 ;
联系人:小韩。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汇福楼3楼(市委党校旁),邮编:363000;
电话:0596-6157866 传真:0596-63360333;
联系人:小吴。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1)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帐 号:161020100100183786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